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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全体员工进行 “营改增”业务知识培训
2012/11/21   Hits 5622 Times 【打印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根据要求我省将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为了使我所全体员工全面掌握和提高“营改增”税收业务知识,更好地为我县纳税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促进我县“营改增”纳税企业平稳规范过渡。为此,事务所特邀了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吴国荣老师,于2012年11月11日,为我所员工进行了为期一天的“营改增”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全所员工除了值班人员之外,全所40名员工参加了业务培训学习。
     在培训班上,吴老师作了“营改增”试点及其影响、“营改增”税收政策解读,及“营改增”申报表的填制及相关案例的讲授,使全所员工深刻地学习和掌握了“营改增”税收业务的专业知识,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推动了我所从业人员加深对“营改增”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促进我所从业人员掌握“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相关税收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我所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并为进一步服务好我县“营改增”工作的顺利推进、服务好企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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