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探讨>>
 
  财税辅导
 
  业务探讨
◎  财税探讨>>财税辅导>>查看文章信息
【12366】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2017/4/13   Hits 5560 Times 【打印

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第八条 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减免税”执行。”

     
         
德清长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7-2008  站长统计
浙ICP备200212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