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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八)
2004/8/5   Hits 3362 Times 【打印
(五)存  货
  1.购入材料或商品,如已取得发票等凭证或已支付货款,但材料或商品尚未运抵时
  借:在途物资(按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按已支付的金额)
      应付账款等(按应支付的金额)
  待购入的材料或商品运抵小企业并验收入库时
  借:材料
    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2.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3.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材料
    贷:生产成本
  4.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5.投资者投入的材料
  借: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等
  6.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等
  7.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
  8.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材料
  9.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
  借:营业费用
    贷:材料
  10.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
  11.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应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如为出租包装物)
    营业费用(如为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
  12.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现金
    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13.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现金
    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14.出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
  15.定期清查盘点各种材料
  (1)盘盈的各种材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
  借:材料
    贷:管理费用
  (2)盘亏或毁损的材料
  如为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借:营业外支出(按材料相关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
    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
    其他应收款等(按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
    贷:材料(按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其他情况的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等
    贷: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构成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17.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残料价值应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18.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报废时,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19.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实际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等
  销售产成品,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0.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
  (1)库存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①购入的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库存商品(按商品进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按实际应付款项)
  ②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委托加工商品的实际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③结转销售发出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采用售价核算的小企业
  ①购入的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
  借: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按商品进价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
      商品进销差价(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②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
  借: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
    贷:委托加工物资(按委托加工商品的实际成本)
      商品进销差价(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③销售发出商品,平时可按商品售价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度终了,应按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21.小企业对库存商品进行清查盘点
  (1)盘盈的库存商品,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管理费用
  (2)盘亏或毁损的库存商品
  属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借:营业外支出(按材料对应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
    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
    其他应收款等(按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
    贷: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其他情况的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2.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如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清查盘点时
  (1)溢余的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
    贷:管理费用(按商品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按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2)盘亏或毁损的库存商品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
  借:营业外支出(按进价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减去过失人或者保
    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的余额)
    其他应收款等(按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
    商品进销差价(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贷: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其他情况的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等
    商品进销差价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材料
      库存商品等
  按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还应同时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2)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4)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物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5)收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
  24.(1)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按实际成本(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管理费用(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其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应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原计提的金额为限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
  (六)待摊费用
  1.发生各项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低值易耗品等
  2.分期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等
    贷:待摊费用
  
  二、长期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
  1.以现金购入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
    额)
    应收股息(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2.小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等
  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小企业,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
  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股权持有期间,小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如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小企业应按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如被投资企业发生净亏损,小企业应按应分担的份额(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计至零为限)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小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应收股息
    贷:长期股权投资
  5.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6.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取得的价款)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息(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
  (二)长期债权投资
  1.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按债券面值)
          ——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借方差额)
    财务费用    (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
    贷:银行存款等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按贷方差额)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债券投资(溢折价)
    财务费用
    应收股息
    贷:银行存款等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
  2.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属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应计的利息)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投资收益(按差额)
  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
  借:应收股息(按应计的利息)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投资收益(按差额)
  3.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属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应计的利息)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 (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
    贷:投资收益(按两者的合计金额)
  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
  借:应收股息(按应计的利息)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分摊的折价金额)
    贷:投资收益(按两者的合计金额)
  4.出售或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按收回金额)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债券投资(溢折价)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应收股息(按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
  5.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贷:银行存款
  6.其他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
  三、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增减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上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其他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等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于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
          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
      银行存款等(按支付的其他费用)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7.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确定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8.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小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使生产的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是生产产品的成本实质性降低等,应将发生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借:在建工程等
    贷:银行存款等
  9.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10.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减少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11.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按本制度中关于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处理
  12.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二)固定资产折旧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三)固定资产清理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等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6.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四)在建工程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等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工程物资应当办理退库手续
  借:工程物资
    贷:在建工程
  3.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存货的
  借:材料(按材料的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工程物资(按转入存货的剩余工程物资的账面余额)
  4.发包的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贷:银行存款
  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贷:工程物资
  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按设备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贷:工程物资
  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5.自营的工程,领用工程用物资时,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贷:工程物资等
  工程领用本企业的材料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加上不能抵扣的增
          值税进项税额)
    贷:材料(按材料的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工程领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应交纳的
          相关税费)
    贷:库存商品(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贷: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6.工程发生的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
理费等
  借:在建工程——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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