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0日前。
2、消费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0日前。
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为季后15日内;汇算清缴申报期限为年
后45日内。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期限为季后15日内。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为年后4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