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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印发票
2004/6/12   Hits 6870 Times 【打印

1、            自印发票申请印制的条件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配有专职和兼职发票管理员;

(2)独立核算,财务、会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3)遵守财政纪律,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三年来没有发现偷逃税和发票管理上的违法违章行为;

(4)统一艰发票式样确实不能满足需要,而需自行设计发票样张,年使用量原则上

200本以上。

对生产经营行为特殊的企业以及有关中外合作、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并具备固定的发票存放场所和安全保管措施的,因业务需要也可申请自印套有本企业名称的普通发票。

2、具体程序和手续;

1)具备印制企业具名发票的单位,首先应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草拟发票式样,发票式样必须具备发票的规格、内容、联式、各联的用途等,同时填写《企业具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税员证或身份证一起送办税大厅一楼发票管理窗口。

2)发票管理窗口接收《企业具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后,进行严格审批,对具备自印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市局征管处审批。

3)经市征管处发票管理部批准送定点厂家印制。

4)企业向分局发票管理窗付款并领取自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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