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期限
2004/5/25   Hits 5968 Times

1、增值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0日前。

2、消费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0日前。

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为季后15日内;汇算清缴申报期限为年

45日内。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期限为季后15日内。

5、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为年后4个月内。